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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芗城区某停车场内发现某燃气供应点违规存放燃气钢瓶。 经现场勘查,该区域并非站点配套瓶库,不具备储存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条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且该地点未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面层,且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液化气瓶94瓶(其中空瓶46瓶、重瓶48瓶)。
导报 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曾灿辉 郭沙沙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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